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传真
淄博市 博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款 向案外人发放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09日

案号:(2012)博民执字第203号
申请执行人:淄博市博山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3041642801761。
被执行人:淄博市工人文化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300164292046R
案外人:曲帅,身份证号码:370304198303253518。
与案件关系:由帅系该案件申请执行人淄博市博山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的委托代理人。
向案外人曲帅发放案款金额:人民币壹仟元(1000 元)。
发放原因:曲帅为该案申请执行人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权限涉及代领过付款物。
公示期限3日:自2025年6月10日至6月12日
此案款每月需向委托代理人过付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提出异议。
异议提交联系方式:电话0533-4987979。
举报电话:0533-4987979
书面材料邮寄地址:淄博市博山区西环路317号
特别提示:主张对有关财产享有所有权或其他权利应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博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5年6月9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