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知产公司诉某邮政支局、某物业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
——邮政、物业等服务行业应践行爱岗敬业精神
【基本案情】 某知产公司是一家从事商标代理、著作权代理的公司法 人,其业务流程为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 标局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等业务,商标局下发的相关官方文件 均通过邮政挂号信邮寄至该知产公司的备案地址“北京市朝 阳区某路某号 E1 座 7 层 707 室”。2020 年 6 月,某知产公司 发觉商标局本该下发的一批共计 82 件商标注册证明原件迟 迟未下发,经查询得知涉案挂号信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被某 邮政支局投递至北京市朝阳区某路某号会展中心,由某物业 公司签收。经联系某物业公司,涉案挂号信已经遗失。某知 产公司遂将某邮政支局、某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补 办涉案挂号信中 82 件商标注册证原件的经济损失。
【生效裁判】 生效裁判认为,某邮政支局作为专门提供邮政服务的部 门,应当熟悉辖区邮政用户地址并及时、准确地将信件送达 收件人。因其未能按照某知产公司准确的收件地址履行投递 义务,导致涉案挂号信被投递至错误的地点,存在重大过失, 应对涉案挂号信的丢失承担主要责任。某物业公司作为物业 服务公司,对于到达其服务场所范围内的邮件负有一定的管 理及注意义务,但某物业公司在长时间无人领取挂号信的情 况下,既没有联系投递邮局退回,也没有进行妥善保管,导 4致涉案挂号信去向不明无法找回,故某物业公司对于涉案挂 号信的丢失亦有一定过失,应承担次要责任。而某知产公司 作为商标代理人,在涉案挂号信实际签收近一年后才开始查 询挂号信的下落,未及时发现投递错误的情况,其对于涉案 挂号信的丢失亦有一定过错,应自行承担部分责任。综合考 虑涉案挂号信丢失的过程、某邮政支局与某物业公司的过错 程度以及某知产公司存在责任自负的情形,法院酌定由某邮 政支局承担 50%的责任,由某物业公司承担 30%的责任,由 某知产公司自行承担 20%的责任。
【典型意义】 本案系涉及邮政服务、物业服务及商标代理服务的一起 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涉案挂号信丢失的后果虽属各方过失结 合之偶然,但其与某邮政支局、某物业公司及某知产公司在 各自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确属因果相关;假使本案中有任何一 方的过失得以及时弥补,则本案纠纷即可能避免。某邮政支 局作为邮政服务部门、某物业公司作为物业服务单位,均在 各自职能领域发挥着服务民生、便利生产生活的重要作用;某知产公司作为专业商标代理公司,亦应以强烈的事业心及 高度的责任感开展商标代理业务。无论工作性质与工作种类, 各方均应秉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爱岗敬业的精神,恪尽 职守履行工作职责。这不仅是每位从业者应当具备的基本素 养,也是各个行业树立职业道德的核心要求。由此,方能保 证各个工作环节顺畅无误衔接,促进各行各业协调、平稳、 高效运行,减少不必要的纠纷而共促社会发展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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