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法发〔2017〕23号
博山区人民法院
基本解决执行难宣传工作方案
为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严承诺,大力创新宣传形式,讲好执行故事,打好执行工作的“组合拳”,形成执行合力,营造良好的执行舆论氛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宣传方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两年时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宣传工作方案》,以及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宣传工作方案》的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加强宣传领导,明确职能定位
1、成立我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新闻宣传工作团队,负责我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新闻宣传工作的调度、协调、协作及上通下达等工作;及时向中院简报基本解决执行难专刊上报相关工作信息。
2、积极争取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的领导,努力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法院主办、各方支持的基本解决执行难新闻宣传工作格局,切实为我院基本解决执行难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3、严把我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新闻宣传工作的发布口径、发布内容、发布部门、发布程序等事项,严禁各行其是。
二、突出宣传重点,强化舆论引导
1、重点宣传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举措和成效,大力宣传对执行难的科学理性认识,以及有关执行工作的法律、司法解释及相关规定。
2、对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部署情况、工作动态、执行成果、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典型案例等进行集中采访报道。工作中,要采取新闻媒体宣传、自有新媒体宣传、群众评价宣传、户外载体宣传等多种宣传形式;要注意收集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要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执行工作动态。
3、普及好“难易”主题。要积极引导群众区分“执行难”与“执行不能”这两个概念,区分“难易”主题,澄清群众思想误区。要将执行工作中存在的无财产可供执行的风险宣传出去,并广泛提示群众要通过各种方式防范“执行不能”风险,以此寻求社会的帮助和理解,形成尊重执行、理解执行和协助执行的社会共识。
三、创新宣传手段,提升社会效益
1、借助新闻媒体专业优势,利用有偿服务的方式,与专业媒体签署合作备忘录,联系联络淄博电视台、淄博日报、淄博晚报、鲁中晨报、大众网等专业媒体旗下丰富的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资源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宣传;要在主要媒体开展一系列主题宣传,并组织开展“最美执行干警”“精品执行案例”等评选活动,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实现讲工作与讲故事相结合,展示执行队伍的良好精神风貌和执行工作成效。
2、善于利用电视台公益广告、报纸平面广告、广播声音广告、街头宣传广告等媒体平台,通过探索制作执行宣传卡通形象、发放宣传手册、设置横幅标语、公开栏、LED电子屏信息推送、出租车广告、公交车广告、流动宣传车、门户网站等方式普及执行常识,全方位曝光失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积极开展“执行宣传日”活动,通过主动走上街头接受咨询,发放执行工作宣传资料,让群众理性认识执行难问题;用好执行开放日、微电影和宣传片,以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参与执行等方式,全方位展现执行举措和取得的成效。
4、定期向手机用户等精准推送我法院执行工作动态,发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扩大网络宣传效果。
5、在开展重大执行活动或者执行重大案件时,要主动联系媒体做好报道工作,借助记者全程跟拍,充分展现执行现场,如实报道执行情形,让群众了解执行流程,理解执行工作的艰辛,讲好执行故事。要精选正反典型案件,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褒扬诚信,并制作或协助拍摄相关法制节目在电视台播出,惩戒失信,营造好“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舆论氛围。
任务清单
1、成立“基本解决执行难”新闻宣传团队
执行局牵头负责、研究室配合。
2、新闻宣传团队分工、岗位职责、部门联动协作机制
执行局牵头、研究室配合,执行局负责提供素材,研究室负责联系新闻记者、提供宣传载体,对素材进行加工、推送。
3、执行工作情况、动态、成果、信息、案例搜集报送机制
执行局牵头负责、研究室配合,执行局内部建立宣传素材搜集报送机制,经执行局宣传负责人员整理后报送给研究室编报。
4、执行新闻发布会
每季度一次,执行局、研究室联合组织。
5、与专业媒体签署合作备忘录
研究室牵头,合作媒体负责实施,执行局配合。
6、广告宣传服务
研究室牵头负责、执行局配合。
7、执行开放日活动
不定期组织,执行局牵头负责,研究室配合做好宣传工作。
8、微电影和宣传片制作
执行局组织素材,研究室撰写脚本,联系影视工作具体实施。
9、执行宣传进社区、进企业活动
研究室牵头,整理宣传内容,联系广告公司具体实施,执行局配合。
10、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群体精准推送服务
研究室牵头负责,执行局配合。
11、媒体跟踪采访活动
研究室牵头组织实施,执行局配合。
12、法制新闻节目
研究室牵头负责,执行局负责素材收集等工作。
二○一七年九月十八日
主题词:基本解决执行难 宣传方案 (共印35份)
报:市中院,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区委政法委。
送:院班子成员,各庭,局,处,室,队,科存档。
博山区人民法院研究室 2017年9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