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法院位于淄博市博山区县前街1号,院机关办公楼为1994年所建,审判楼为2000年所建,两处办公面积合约7200平方米;现有大小审判庭9个,升级改造了现代化“肩并肩”式诉讼服务中心、24小时法院和信访接待大厅。共有内设机构11个,包括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5个审判执行业务机构,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3个综合业务机构,综合办公室、政治部、监察室3个综合机构。下设区书记员管理服务中心和人民法庭3个,分别为开发区(域城)人民法庭、崮山人民法庭、博山人民法庭。
近年来,在区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有力监督指导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着力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和进展,先后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被中宣部、全国妇联等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全省政法系统公正执法先进单位”,被省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院”,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创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暨实施固本强基维稳工程先进单位”,连续多年被市法院评为“先进集体”,被区委、区政府评为“年度工作考核先进单位”,涌现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于杨、山东好人黄巍等一批先进个人。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博山法院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最后,再次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博山法院工作的朋友们表示衷心感谢!同时也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我院工作,为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实现更大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