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博山法院执行局出动干警10余人、警车3辆,先后到莱芜、章丘等地,对拒不到庭申报财产、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被执行人,开展案涉财产集中查封行动。
本次行动,共计查封厂房一处、房屋一间、各类生产设备若干,并向企业法定代表人送达传票,传唤其到庭与申请执行人协商执行事项。
在此次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尽量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指定由被执行人保管被查封财产。被执行人在对被查封财产不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下,可继续使用厂房、设备生产经营,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了被执行企业的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