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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案款向案外人发放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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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款向案外人发放公示

案号:(2012)博民执字第203号

申请执行人:淄博市博山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41642801761。

被执行人:淄博市工人文化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300164292046R。

案外人:曲帅,身份证号码:370304198303253518。

与案件关系:曲帅系该案件申请执行人淄博市博山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的委托代理人。

案款金额:向案外人曲帅发放人民币壹仟元(1000元)。

发放原因:曲帅为该案申请执行人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权限涉及代领过付款物。

公示期限:自2025年5月15日至5月17日。

书面材料邮寄地址:淄博市博山区西环路317号。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提出异议,监督举报电话0533-4987979。

特别提示:主张对有关财产享有所有权或其他权利应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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